清明祭扫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2-03-24 11:23:36 清明节 我要投稿

清明祭扫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全区人民祭扫活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祭扫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以下为大家分享清明祭扫安全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清明祭扫安全应急预案

  清明祭扫安全应急预案 篇1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了保证我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畅通,文明有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

  1、咸阳福寿园(陵园)

  2、河南街烈士陵园

  3、双照龙南村烈士陵园

  4、渭滨公园邵小莉烈士纪念地

  高峰期:清明节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高峰日为高峰期的周六、周日和清明节当天。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处置工作

  (一)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

  主要职责: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明哲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包括民政、工商、卫生、安监、马泉街道办事处等。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五)指挥部职能部门及职责

  1、消防组:组长由秦都消防大队大队长马海龙兼任,成员包括消防大队工作人员23名,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职责: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现场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

  2、交通组:组长由秦都交警大队大队长余季华兼任,成员包括交巡支队干警23名,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职责: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疏散祭扫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堵塞。

  3、治安组:组长由公安秦都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星明兼任,

  包括公安局干警23名,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职责: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扫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4、安监组:组长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马超武兼任,成员包括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作人员23名。

  职责: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一)对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区民政局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散群众。

  (二)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指挥部报告。

  (三)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到达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四)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五)在祭扫重要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治安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3月30日至4月10日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部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其他时间由区民政局安排值班,代指挥部行使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

  (二)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四)各应急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五)加强值班。向社会公布重点部门的值班电话

  区清明节祭扫活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六)清明节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镇、办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办负责组织管理。各镇、办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区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清明祭扫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为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让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学校决定于4月2日组织四年级全体师生到盐城市烈士陵园举行“缅怀革命先烈,争当四好少年”清明祭扫活动。为了确保活动安全,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特制定活动应急预案。

  一、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组员:全面负责祭扫活动安全工作

  协助负责祭扫活动安全工作

  负责四(1)年级部安全工作

  负责四(2)年级部安全工作

  三、加强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出发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

  2、每班正副班主任全程共同管理本班学生活动并负责学生安全。

  3、班主任要随时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尤其是出发前、到达目的地后、自由活动结束后、活动结束前等时段。

  4、班主任要强调学生在步行去烈士陵园途中遵守纪律,不推推打打、不随意离开队伍、不违反交通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在祭扫活动中要注意文明礼仪,教育学生不大声喧哗、不随便讲话、不吃零食饮料等,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一定要及时报告老师。

  5、外出过程中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有病或身体不舒服的应及时通知家长,予以妥善处理。

  6、所有领导和教师在活动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1、事故发生后,现场教师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一般性事故,班主任老师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部门上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通知学生家长。

  4、公安、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时,现场有关老师要协助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清明祭扫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清明节祭祀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原则,结合我县实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凡我县清明节祭祀活动中在龙州烈士陵园及其周边地区内发生的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清明节期间交通、防火、人流疏导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劝阻、制止公众燃放鞭炮、焚烧纸钱香火祭拜等习俗,提高公众文明祭扫的意识;开展交通疏导、交通事故救援、灭火救援、踩踏事故救援等紧急处置训练,提高对清明节祭祀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统一指挥。在县民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应急工作。

  (4)分工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县民政局按部门职责要求,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请政府成立领导指挥机构。龙州烈士陵园按照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二、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在龙州烈士陵园及其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3000人以上或2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灾持续5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00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流血性事件造成受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达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接待服务事件受损失群众或参战人员退役后对政策不满的退役人员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烈士陵园达50人以上。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成立县民政局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苏伟局长

  黄峰明党组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副组长:吴尚文、副局长

  陈锐副局长

  主要职责: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成员:唐军:办公室副主任

  苏秀辉:主任科员、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

  蒙勇:基层政权股股长

  陆伟刚:优抚股股长

  黄慧娟:救灾救济股副股长

  农金宁:财务股股长

  黄志杰:军休所副所长

  钮本同:龙州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军同志兼任。联系电话:xxxx。

  主要职责:

  (1)在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发挥民政应急管理工作的运转枢纽作用,当好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的参谋助手。

  (2)协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助局领导对突发事件和紧急要情进行快速协调和处置。

  (3)承担局总值班工作,保证与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向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政府各部门报送紧急重要事项,协调办理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民政局有关决定事项,督促县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和局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

  (4)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5)建立龙州县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工作应急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工作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6)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值守应急事项。

  四、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县民政局要建立应对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县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系统,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清明祭祀高峰日,在龙州烈士陵园设立观察点。观察点的任务是每天向民政局清明节办公室报告情况、经验、问题和动态以及活动结束后报告总体情况。县民政局必须每天将本县总体情况汇总向崇左市民政局、县政法委办公室报告。

  五、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为主。事件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件进展监测、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等因素,县民政局应急预案设定两个响应等级:一级响应和二级响应。一级响应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二级响应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职责。

  1.一级响应

  事件发生情况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园及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5000人以上或2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场持续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4000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2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流血性事件造成受伤人员达2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2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接待服务事件受损失群众或参战人员退役后对政策不满的退役人员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龙州烈士陵园达60人以上。

  启动程序

  县民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发地上报的`事件发生信息后,组织成员分析信息,向副组长提出特别重大级响应建议,再由副组长向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该级响应。

  响应措施

  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1)县民政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有关科室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实行联合办公,组成紧急处置组、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立即开展以下综合协调工作:

  及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沟通事件发生信息;分析事件发生形势,落实对事发地应急处置的支持措施;共同听取有关县的情况汇报;向事发地派出指导工作组。

  (3)事件发生5小时内,派出由县民政局长带队的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安抚受影响的群众,了解事态进展工作情况,了解事发地民政部门的处置能力和需求,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收集、评估、报告事件进展信息

  每2小时与事发地民政部门联系一次,必要时可直接与事发地直接联系,及时掌握事件进展和处置工作动态信息。

  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编发《龙州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县政法委办公室和局领导。

  响应的终止

  事件处置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提出终止建议,并向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该级响应。

  2.二级响应

  事件发生情况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在烈士陵园及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踩踏、爆炸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3000人以上或1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场持续3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00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流血性事件造成受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接待服务事件受损失群众或参战人员退役后对政策不满的退役人员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烈士陵园达50人以上。

  启动程序

  县民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发地县级民政部门上报的事件发生信息后,组织成员分析信息,向副组长提出特别重大级响应建设,再由副组长向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该级响应。

  响应措施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1)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及时向成员联系,沟通事件发生信息;落实对事发地处置工作的支持;向事发地派出工作组。

  (2)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实行24小时待班。

  (3)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派出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的民政局事发现场协调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安抚受影响的群众,了解处置工作情况,了解事发地民政部门的处置能力和需求,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收集、评估、报告、发布信息。

  每3小时与事发地民政部门联系一次,必要时可越级与事发地直接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动态信息;组织开展事件处置会商、评估,分析事件进展形势,提出对策。

  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编发《龙州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县政法委、县人民政府和局领导。

  响应的终止

  事件处置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提出终止建议,并向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该级响应。

  六、突发事件善后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县民政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清明祭扫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落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xx街道清明节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同时开展的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祭扫服务保障,做到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两不误,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重点加强xx公墓附近区域以及社区4、5组公益性公墓等祭祀公共场所及山林防火安全管理与交通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社区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负责社区清明节期间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理清明祭祀期间突发事件。社区主任xxx任副组长,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其他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治安巡逻队员、保洁清运员等,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实施与处置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由社区治保主任xxx任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信息,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二)交通维护组。组长社区主任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防止车流、人流聚集、维护公墓沿线正常交通秩序。

  (三)消防安全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检查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值班,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四)信息宣传组。组长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告知群众实地祭扫须采取电话预约,倡导群众绿色祭扫,尽量采取网上祭拜,降低实地祭扫人员聚集感染危险,同时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五)卫生救助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协助xx医院对祭扫中出现发热病人运送到指定医疗机构。

  (六)治安维护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治安秩序维护与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处置工作,保证社会安定稳定。

  四、应急措施

  (一)祭扫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病状时

  1.引导人员到检查站复测体温。

  2.复测后体温未正常,立即通知驻点卫生院用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3.迅速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体温异常者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做好消杀工作。

  (二)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三)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助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四)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五)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护救援通道畅通。

  (六)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街道办领导小组,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1.祭祀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劝解,化解矛盾;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2.发生与祭祀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五、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祭扫工作。

  2.疫情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加强与街道办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4.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每天向领导小组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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