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主题活动方案

时间:2020-11-04 17:12:29 清明节 我要投稿

清明节主题活动方案

  每年的4月5号前后,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清明节是我国最大的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清明节主题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清明节主题活动方案

  清明节主题活动方案【1】

  一、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专题讲话。利用星期一的升国旗仪式,以国旗下讲话的形式对学生关于清明节的来历、有关先烈的事迹介绍等为内容的国旗下讲话,通过讲话让学生对清明节的来历有所了解,知道革命先烈的感人事迹,鼓励学生继承先烈遗志,奋发学习,立志成才,爱国爱乡,学好本领。(3月30日)

  2、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各班要利用班队会时间,进行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以洗礼、得以感悟。(3月31--4月2日)

  3、出一期教育专刊。各班要利用墙报、板报出版清明节专刊,板报要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教育性,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4月2日)

  4、开展一次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各校要广泛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全体学生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4月3日)

  5、组织一次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充分利用我镇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纪念活动,使广大师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4月3日)

  6、举办一场网上祭扫仪式。组织师生举办一场 “网上祭英烈”活动,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了教育活动,让全体在庄严肃穆的祭扫活动活动中,充分了解革命先烈的为新中国的建立而建立的丰功伟绩,充分感受到现在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3月31日--4月6日)

  7、举行一次文明节日民俗活动。结合第五届河横菜花节,让师生切实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同时开展“我为家乡添新绿”、放风筝比赛等活动,引导师生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4月6日)

  8、开展一次大讨论。各校要组织学生谈谈自己对清明节各种习俗的感想,有哪些是作为优秀文化传统应该继承的,哪些是封建迷信活动应破除的?(4月7日)

  各班要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在清明节期间,扎实开展以上“八个一”系列教育活动。通过活动让学生知晓家乡烈士,了解英烈们为了家乡抛头颅、洒热血的英勇事迹,进一步培育我校学生继承先烈遗志,珍惜今天幸福生活的情感,激励学生更加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爱师长、爱同学,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清明节主题活动方案【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

  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 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四)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

  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15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 16:30前统一上报当地的全盟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见附件2)。并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查,在督查中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盟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拉横幅、广告牌等公共设施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盟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阿拉善盟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盟民政局王迎翔同志担任组长,盟民政局副调研员欧春燕同志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事务科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盟民政局党组成员、阿拉善盟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长陈国辉同志担任组长,盟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纪检员何桂芳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盟局其它纪检员担任。

  (二)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1、制定并印发文件。印发我盟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 、“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全盟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15日)。

  1、各旗(区)民政局,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9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旗(区)对2015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盟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xx兼传真)

  联系人:欧 x 139xx2(4月4日-4月6日)

  何 x x 1x(4月4日)

  纪 x x 1x(4月5日)

  阿 x x 18x(4月6日)

  电子邮箱 xx.com

  清明节主题活动方案【3】

  清明节是祖国传统文化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少先队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通过活动了解革命烈士的感人事迹,激发队员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之情和学习热情,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现决定在全校开展清明节主题活动。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清明节前后

  三、活动主题:缅怀祭奠革命先烈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四、活动内容:

  (一)3月28日,国旗下讲话---“缅怀革命先烈”。(负责:六年3班)

  (二)3月28日-4月2日红领巾广播站播出以清明节为主题的节目。宣传清明节的有关知识,让队员们缅怀革命先烈,对队员们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三)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低年级召开班会,了解清明文化,包括清明节的由来、各地的清明节习俗,有关清明节的传说、故事等。(负责:一、二年级各班主任)

  中年级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包括,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负责:三、四年级各班主任,诗词内容见附件1)

  (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

  举办一场 “网上祭英烈”活动,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在庄严肃穆的祭扫活动中,充分了解革命先烈为新中国建立的丰功伟绩,充分感受到现在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活动参与对象:中高年级

  活动形式与要求:各班利用信息技术课在校多媒体教室进行,学生也可在家上网祭扫。登陆该活动平台(),可以通过鞠躬、献花、留言等方式表达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之情。(负责:中高年级班主任、信息科组教师)

  (五)跟随家人祭祖、扫墓,了解家族中各人的姓名、经历等;关注祭祖、扫墓活动中的现象、习俗;谈谈自己对清明节各种习俗的感想,有哪些是作为文化传统可继承的,哪些是封建迷信活动应破除的。

  (六)跟家人到郊外踏青,开展拔河、踢毽子、荡秋千、打羽毛球等亲近自然、张扬生命力的活动。

  (七)举行一次主题中队会,请五老给少先队员讲革命故事。(大队部组织四年级学生,4月2日下午班会课在电教室举行)

  五、活动要求:

  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有关纪念活动,注重实效,树立典型,把学雷锋活动引向深入。要充分利用校园各种宣传媒介发动宣传,努力营造活动声势,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全面报道、突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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