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13 13:40:18 清明节 我要投稿

2017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相关部门需制定一份清明节工作方案,今天,YJBYS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2017清明节工作方案,仅供大家参考!

2017清明节工作方案

  2017清明节工作方案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4〕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开展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全面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发挥清明节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二)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两办”《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的要求,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祭扫安全

  1.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区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一是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二是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三是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配有完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4.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自治区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处,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区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部和自治区各盟市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0471—6xx。

  各盟市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4月1日前,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三)贯彻《意见》精神,实现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盟市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一是要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二是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三是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四是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区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盟市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狠抓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区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一要坚持服务为先,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 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内民政设事[2012]349号)要求出台“实施办法”,落实配套资金,会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三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3月初,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区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自治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守俭同志但任组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谢晓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社会事务处人员担任。

  (二)工作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1.下发文件。下发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 “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自治区“两办”《实施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自治区殡葬改革成果,主动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盟市负责上报“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4月15日)。

  1.各级民政部门,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8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盟市对2015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2017清明节工作方案二

  今年清明节祭扫高峰即将到来。为圆满做好清明群众祭扫接待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x函〔2016〕x号)、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和xx市2016年清明节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清明节优秀文化”为主题,围绕“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目标,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预防措施,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公共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新区殡葬改革。积极宣传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大力弘扬清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祭扫新风尚。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做好服务,实现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主要任务

  目前,新区共有40家殡葬服务单位,其中,殡仪馆2家;经营性公墓9家,经营性骨灰堂5家;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24家。截止2014年年底,已累计落葬墓穴(含寄存和壁葬安放)近50万穴(格)。据预测,今年清明期间全区祭扫人流约290万人次、车流约26.4万辆、落葬数约为2818穴。今年清明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一)把握重点时段。今年清明祭扫活动从3月28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为期10天。预计3月28、29日,4月4日(周六)、5日(周日)、6日为人车流量高峰日,其中4月5日(周日)正清明为人车流量绝对高峰日,达到106.2万人次和10万多辆车次。上述五天的上午8:30——10:30为高峰日的高峰时段。

  (二)关注重点区域。新区清明群众祭扫活动将主要集中在川沙新镇、曹路镇、航头镇、祝桥镇、新场镇、书院镇等地区。主要涉及永安公墓、乐乡公墓、界龙古园、天长公墓、天逸静园、长桥山庄、华南公墓、汇龙古园、海港陵园等九个经营性公墓以及xx殡仪馆、南汇殡仪馆的周边路段。特别是北部的乐乡公墓周边道路,南部的长桥山庄周边道路如华夏东路唐陆路、A2沪南公路出口等部分路段及路口可能出现拥堵。此外,由于延安东路隧道、xx大道封闭施工,张杨路、罗山路、杨高路等周边道路也会出现拥堵。各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应予以重点关注。

  (二)落实重点任务。今年清明祭扫组织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交通疏导、墓区安全、文明祭扫。重中之重是要确保平安有序,防止交通大面积瘫痪和拥堵;防止人流长时间聚集,发生拥挤、踩踏;防止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做好重点工作。点上的祭扫现场以疏导为主,加强力量,预先准备充分;面上的祭扫活动以引导为主,通过各种有效宣传渠道,向群众预先告知人车流量预测、道路走向、交通信息、便民举措等,确保重点区域公共安全。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

  各相关部门、镇政府、殡葬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通平安、墓区安全、祭扫文明。

  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安排清明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根据《xx市民政局清明(冬至)祭扫安全防范应对方案》和《xx新区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制定完善本区域、本单位清明祭扫安全防范应对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安全属地化管理责任,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区域内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政府牵头,消防部门负责,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实施祭扫高峰承载力管理。经营性殡葬单位要根据祭扫空间和停车空间的容量测算祭扫接待承载力,做好错时祭扫分流方案,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客户进行及时通报,合理分流祭扫人流车流。在祭扫承载力临近极限时,要立即发出警示信息,并及时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公安部门和相关镇政府要制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要重点加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殡葬单位要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禁止在室内焚烧纸钱,禁止在墓区燃放鞭炮,并加墓园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积极提供清明祭扫优质服务

  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以“弘扬清明节优秀文化”为主题,殡葬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和“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根据市、区民政部门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殡葬行业行风建设,结合清明群众祭扫接待,认真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以服务为宗旨,以诚信为基础,以品质为核心,主动提供规范、便民、优质的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三)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

  3月20日,在海港陵园举行以“感知生命、寻忆海港”为主题的2016年xx市“百姓公祭日”活动暨公益节地生态葬集体安葬仪式。汇龙园于3月29日举行“普爱苑”集体生态安葬仪式,并在4月初举行“清明文化与家庭建设”专家研讨会。其他殡葬服务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清明节文化活动,丰富清明祭扫内涵。

  新区新闻媒体要利用清明祭扫各界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宣传xx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殡葬法规政策、先进殡葬文化、生态节地葬式、文明祭祀风尚、祭扫交通线路和便民措施,引导和鼓励市民错时祭扫、错峰祭扫,平安祭扫、努力营造文明祭扫的氛围。

  各街镇要延伸宣传范围,组织面向社区群众,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倡导社区内党员干部带头,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大力宣传树葬、骨灰撒海等生态节地葬式和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利用机构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墓区广播、板报、标语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生态葬式;积极倡导市民错时、错峰出行,文明祭扫,用鲜花替代祭供品寄托哀思,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燃放鞭炮。

  (四)认真落实公交优先措施

  今年清明将继续实施“轨交+短驳”便民措施,方便祭扫群众出行。清明祭扫高峰时段(3月28、29日, 4月4、5、6五日)在乐乡公墓、永安公墓、界龙古园与地铁2号线华夏东路站,汇龙园公墓与地铁2号线海天三路站,天逸静园、xx殡仪馆与地铁12号线金海路站,海港陵园与轻轨16号临港大道站采取公交短驳。有条件的单位要继续积极开展“排堵保畅、错时祭扫”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群众错时祭扫,错峰出行。公交部门对公墓周边的公交线路增加班次,增加运力,方便市民乘车。

  (五)坚决防止骨灰乱埋乱葬

  相关镇政府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xx新区农村乱埋乱葬整治工作的通知》(浦府办〔2014〕1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力度,有序推进整治工作,逐步清理现有乱埋乱葬,不再产生新的乱埋乱葬。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做好公益性安葬服务,形成农村殡葬管理网络,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建立预防、制止乱埋乱葬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组织机构

  为统一组织、协调、指挥xx新区清明祭扫接待活动,建立xx新区清明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 (副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 民政局局长)

  副总指挥: (民政局副局长)

  (公安xx分局副局长)

  区域分指挥:xx镇、xx镇等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区域分指挥,负责本地区清明祭扫接待活动的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区应急办、民政局、公安xx分局、宣传部、统战部、建交委、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相关镇政府以及各殡葬单位。

  (二)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五、任务分工

  民政部门: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根据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和殡葬单位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配合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公安部门:在清明祭扫期间要增加警力和协管员力量,加强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及周边地区道路的巡查,做好祭扫车辆的管理与疏导,保障道路通行;维护墓区内外治安秩序和祭扫秩序,确保安全有序;要针对墓区人流情况,采取必要的限流、分流措施,控制祭奠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维持治安秩序,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消防部门:负责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排查;具体落实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不力的依法处理;在祭扫活动中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处置。

  环保部门:在清明期间要加强对殡葬单位周边地区污染源的控制,加强道路清扫,为市民祭扫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在清明祭扫期间要加强对公墓、骨灰堂周边无证商贩、摊贩的清理整治,维护祭扫用品市场秩序。

  建交部门:要加强运力调度,继续推行“公交优先”,协调公墓周边公交线路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伸线路、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协调施工单位对公墓周边施工道路采取临时措施,保障祭扫车辆通行。

  卫生部门:负责清明市民祭扫突发疾病医疗急救工作,在乐乡公墓、永安公墓、天长公墓、界龙公墓、天逸静园、长桥山庄、华南公墓、汇龙园、海港陵园等规模较大的公墓设立应急医疗点,配备急救医生。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区新闻媒体和社区开展以“弘扬清明节优秀文化”为主题的先进殡葬文化宣传活动,引导市民错峰、错时出行;营造清明文化及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低碳文明祭扫的良好宣传氛围。

  统战部门:要做好殡葬场所宗教活动的管理工作。

  镇政府:牵头召开区域性清明工作协调会议,细化本地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区域内清明祭扫活动的交通疏导、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摊贩管理、环境卫生等具体任务分工;牵头协调消防部门对区域内殡葬单位进行祭扫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区域内公益性墓地、骨灰堂规范化管理,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各项服务;开展社区“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专题宣传,落实农村乱埋乱葬的整治责任。

  殡葬服务单位:要建立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小组,制定接待工作方案;加强清明祭扫情况预测,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按照《xx市清明(冬至)祭扫安全防范应对方案》要求,做好清明祭扫高峰期间承载力管理,落实平安祭扫、错时祭扫、文明祭扫的具体措施,确保本单位祭扫活动平安有序;要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充分准备,满足落葬需求;事先向客户做好错时祭扫、文明祭扫的宣传引导,分流人流车辆,避免人流拥挤;加强安全措施,禁止燃放鞭炮;加强公墓和停车场的巡查,防止盗窃事故发生;做好祭扫统计上报和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新区陆鸣副区长牵头,相关部门、镇、殡葬单位参加,建立清明工作指挥部,组织召开区级清明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本区清明祭扫接待活动。

  相关镇由分管领导牵头建立清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区域工作协调会议;统筹组织协调本地区群众祭扫活动,督促和检查区域内殡葬服务单位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对农村骨灰安葬加强监管,制止并清除新发生的乱埋乱葬。

  各殡葬服务单位建立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

  (二)强化监督检查。新区相关部门、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检查,尤其要加强对祭扫高峰时段人流车流的时时监控,一旦发现人流、车流过度拥挤,要及时采取分流、限流措施,防止踩踏伤人事故。同时及时关注舆情,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掌握祭扫工作动态,建立值守制度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遇有情况迅速报告,防止漏报、迟报。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市、区民政部门要求做好清明祭扫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统计汇总高峰日的人流量、车流量和突发性情况等信息,在当日下午4点前报送新区殡葬管理所。

  (四)完成工作总结。各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总结清明祭扫接待工作,重点总结安全保障新举措、特色服务新项目、殡葬惠民新措施、葬式改革新亮点,并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简要总结材料应于4月底前报送新区殡葬管理所。

  2017清明节工作方案三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央两办《意见》精神,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做好2014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倡导文明新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平安、低碳”为主题,以保障祭祀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的,认真贯彻中央两办《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清明祭扫组织工作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积极倡导文明节俭治丧,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结合我市清明节祭扫实际,全市从3月15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为此市局调整了2014年清明节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各单位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情况,上报紧急事态。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办公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三、工作内容

  (一)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省厅近日下发的《四川省殡葬改革宣传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1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以“清明树新风”为主题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结合清明节期间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大力宣传我市及各县区实施的惠民殡葬政策,增强群众的知晓度。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各县区民政局要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主要精神,推动我市党员、干部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上做出表率。市殡仪馆要做好3月28日“阳光政务——政风行风广播热线”关于“又到一年清明时”特别节目的上线准备工作,增强群众对殡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加强与市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策划好相关宣传方案。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中要增加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内容,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二)全力保障,确保祭扫安全。由于今年清明节恰遇周未,各单位要引导群众错峰祭扫,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单位清明节工作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将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提前开展清明祭扫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要着重加强对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严格限制烧香焚纸和燃放鞭炮等行为。同时要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和人流疏导措施,严防意外情况和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县区民政局要及时与消防等部门协调,对供用电设备、集中祭扫区域进行消防隐患检查,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祭扫用火安全管理。市殡仪馆和各公墓要按原有协作工作机制提前协调交管部门确定交通疏导路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联系公交部门增加祭扫车次密度或者开行定点班车,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必要时可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确保祭扫路线安全畅通。各公墓必要时要主动协调卫生部门安排医疗应急车辆进行保障。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安装配备技防设备,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各县区民政局要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三)文明节俭,倡导低碳祭祀绿色殡葬。文明低碳祭扫是《意见》提出的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积极引导、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祭扫新风尚,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榜样力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等免费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殡仪馆、各公墓要在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条幅不少于3条。要加强清明祭扫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市4所经营性公墓要在本公墓范围内开展“绿色清明鲜花葬”公益宣传活动,向社会免费提供50个鲜花葬、树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穴位,其中市青山公墓20个、盐边县圣水陵园20个、狮子山公墓5个,广东山公墓5个。

  (四)设立清明节观察点,掌握祭扫动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省民政厅确定我市市青山公墓为省民政厅观察点。经研究,我市观察点为:盐边县圣水陵园、仁和区狮子山公墓、米易县广东山公墓。各观察点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5日至7日)的每日下午2:00前上报《2014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市青山公墓在向市局社会事务处报表的同时,要将报表直接上报省厅社会事务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巡查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场所,重点督导和检查殡葬服务保障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对群众的投诉意见要妥善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出严肃处理。

  (五)强化服务,推进行风建设。各单位要全力为殡葬服务对象提供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诚信友爱、优质高效的服务。要继续开展 “优质服务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树立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

  请各有殡葬服务单位的县区民政局、市殡仪馆、市青山公墓于2014年4月14日前将清明节祭祀工作总结和清明节期间的汇总数据上报市局社会事务处何杨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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