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宣传月活动通知

时间:2020-11-17 14:01:16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综治宣传月活动通知

   三月份是“综治宣传月”,各地根据综治办统一部署,纷纷公布了综治宣传月活动通知,下面去看看吧!

综治宣传月活动通知

  关于做好“综治宣传月”等活动通知

各校:

   三月份是“综治宣传月”,根据明光市综治办统一部署,各校近期完成下列工作:

   一、各班出一期黑板报,黑板报标题:“综治宣传月”,内容是安全、法制、毒品常识及自我保护的知识。

   二、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的浓厚舆论氛围。

   "综治宣传月"宣传标语: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新局面。

   2.我为人人创平安,人人为我保平安!

   3.平安明光大家共建,明光平安大家共享!

  4.建设平安明光,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6.建设平安明光、共创温馨家园!

   7.打造平安明光,构建和谐社会!

   8.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打造平安育人环境!

   9.抓教育、抓管理、抓防范,齐抓共管;强素质、强措施、强治理,确保平安!

  三、邀请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防疫,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

  四、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3月27日)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同时活动开展情况通过明光教育体育网等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上述第一、二、三项活动图片配文字于3月15日前发至邮箱:Lww2656@163.com和明光教体网;

  2、第四项活动图片配文字于3月28日前发至邮箱:Lww2656@163.com和明光教体网;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6日

  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省社会组织党委、省老龄办、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综治办要求,定于今年3月份,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民政部门在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

  (四)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排查化解困难群体、涉军群体等领域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五)系统内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二、宣传形式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创作播放平安建设宣传精品和公益广告。

  (二)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

  (三)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对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四)组织综治干部和综治志愿者深入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征求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五)深入挂点帮扶平安创建的地方,开展丰富多彩的帮扶宣传活动。

  (六)各地各单位要选择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力求在宣传质量上见成效。

  (二)要结合民政特点,在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窗口,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宣传。

  (三)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并及时组织推广。各地各单位综治宣传活动的总结和有关影像图片资料于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综治办。

  联系人:熊崧麟,联系电话:0791-86221104。

  江西省民政厅综治办

  2017年3月3日

  关于开展2017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马综治〔2017〕7号)的通知要求,以“平安建设”为主线,以开展“6+N”系列活动为载体,结合我局实际,在3月份开展综治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持续推进平安马鞍山建设,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全市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结合本职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知识“七进”(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聚集场所)服务活动,引导安监人员为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深入发展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家庭”活动。向社区居民免费发放安全知识相关宣传资料,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努力实现社区安全工作全覆盖,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便捷和服务。

  2、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进行校园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学生防险避险的知识和能力。

  3、开展广场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参加市综治委在市区广场组织开展的政策宣传、法律咨询、民生问题解答等宣传服务。面向全市市民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发放宣传用品,提高广大群众对于综治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

  4、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服务指导活动。深入相关企业和社区指导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5、开展普法送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送教讲师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大力宣传、普及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提升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真正达到用法律的武器武装群众,服务群众的目的。

  6、开展定点联系结对帮扶活动。联合市招商局、马鞍山万能达发电公司定点联系含山县清溪镇白衣行政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了解困难群体所需所求,结合本单位的自身职能和工作特点,从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对结对帮扶白衣行政村予以重点支持,帮助他们早日脱贫。深入江心乡三联村帮助协调道路和危桥修建项目资金,指导开展综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科室要充分认识综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将宣传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2、注重结合。综治办立足宣传月的活动标准,充分结合岗位特色,把开展宣传活动与便民服务结合起来,与作风转变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逐步打造具有本团队特色的服务活动。

  3、加强宣传。在开展活动过程中留存照片,保证照片、影音的的质量,并充分运用网络、报纸、宣传栏,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举措和成效,宣传好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综治宣传活动不断创新。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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