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简报

时间:2020-10-18 18:40:15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简报

  12月2日是第5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大力弘扬交通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并做还相关简报!

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简报

  第一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简报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方案,确定今年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并将在全国开展相关活动。

  今年年初以来,成都女司机因“路怒”被打、占用应急车道延误伤者救治等涉及交通问题的社会事件相继发生,引发舆论热议。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将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速、超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将针对这些热点组织主题活动,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根据方案要求,各地将进行联合部署,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对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简报

  12月2日是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大力弘扬交通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市民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倡导全民抵制各类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充分利用这一良好宣传契机,严格按照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公安交警冬季交通安全宣传及“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酒公交办[2015]240号)要求,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在肃州区东方购物广场上联合开展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及文艺演出活动。

  活动中,酒泉市区两级公安交警在现场设置了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服务台,摆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在挂有主题标语的拱门下集合了肃州区交通局、区运管所、区公安局及出租、客运、保险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驾驶员、酒泉南苑社区永康志愿者协会、酒泉神舟志愿者、酒泉祁连志愿者协会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由酒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习尚银发表讲话,向在场人员发出“自觉抵制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倡议。

  启动仪式结束后,由社区、志愿者团队和酒泉民间艺术家陈久红带来的文艺演出正式开始。伴着舞台上激扬的音乐声,市区两级公安交警在设置的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台上向过往群众发放《文明驾驶安全手册》、《刑法修正案九宣传资料》、《珍爱生命文明出行--全国交通事故警示宣传手册》、《甘肃省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各类图文并茂的宣传彩页和印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的手提袋、水杯、扑克牌、围裙、铅笔等各式宣传品,提示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各类危险驾驶行为,重视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必要性;现场向群众耐心解答各类有关交通安全知识的问题,告知每年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意义,为群众讲解驾驶机动车竞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市民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为扩大宣传效果,东方广场的大屏幕上不间断滚动播放“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公益广告宣传片;应邀前来的媒体记者在现场上采访报道了活动开展情况;微信、微博及酒泉在线网站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况转播,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范围,营造了“12·2”交通安全日的浓厚宣传氛围。

  此次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30块,发放各类宣传传资料3万余份,使20000余名群众受到了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不仅营造了人人谴责危险驾驶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也为今冬明春交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简报

  12月2日是全国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当天下午,雾霾消散,碧空如洗,临汾市在尧庙广场隆重举办“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活动现场,彩旗飘扬,男女交通骑警英姿飒爽排列主席台两侧,各类宣传展板次第摆放,为活动增添了凝重热烈的气氛。临汾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范春雷出席活动仪式并宣布活动启动,临汾市文明办主任张红亮、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领导亲临参加,市交警支队部分民警,尧都、新方向驾校,山西师大交通志愿者和公益顺风车临汾站全体人员参与了此项活动。

  在活动现场,领导们亲自为乔占栋、张海龙、李刘平等“临汾十大好司机”颁奖; 公益顺风车临汾站志愿者代表程斌和“临汾好司机”代表李刘平分别作了发言;在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环节,主持人与观众进行了互动;襄汾县夕阳红公益文艺演出队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

  记者获悉,针对临汾市目前存在的非机动车与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使“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切实收到成效,努力构筑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全市围绕抵制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法变道等五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严查违法消除隐患、文明团队示范引领、在市区寻找“最美交通参与者”等系列活动,并根据交管业务特点,以知识性给予为侧重点,利用专题栏目、展版巡展、名人文明出行公益广告示范效应等形式大张旗鼓开展舆论宣传,使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概念深入人心。

  范春雷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临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深入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仍然面临着道路规模扩张,车辆、驾驶人员迅速增加带来的严峻考验。尤其是当前降温、降雪、雾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天气因素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今日举办宣传活动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安全和文明意识,营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全市各级部门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传播和普及文明交通理念,稳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响应倡议,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关注、参与和支持交警工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据悉,“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时在市区平阳广场、鼓楼广场及各交通路口摆放宣传展板,并在各业务窗口向非机动车主、办事群众发放禁止三轮车非法营运和“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宣传彩页。文明出行宣传车队队员适时出动沿道进行主题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把“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第四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简报

  为组织开展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11月14日下午,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媒体联席会。

  萍乡市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余汉章介绍了萍乡市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各交警大队负责人汇报辖区“全国交通安全日”工作重点安排。新闻媒体代表对“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策划提出建议,并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提出宣传报道方案。

  参会的新闻媒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中大力弘扬交通法治精神,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全国交通安全日”造势,以“接地气”的报道方式将文明交通理念根植于社会公众的内心,达到良好地传播效果。

  每年的“12.2”宣传都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一项年度重点工作。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承好传统,创造新形式,使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整体宣传声势更加宏大,覆盖面更广,策划更加周密,内容更加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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