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火车票改签新规定:火车票改变行程的规则将发生变化

时间:2017-08-24 放假出行 我要投稿

  新规:火车票变更到站无需先退票 不收手续费

  从铁路部门获悉,火车票改变行程的规则将发生变化。从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推出“变更到站”措施,旅客购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变更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

  按照原铁路车票改签规定,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如需变更到站,须先退旧票,再买新票。

  如今,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重新选择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变更到站及乘车日期、车次、席位。“变更到站”具体规定为,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可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变更到站”只办理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办理“车票改签”时(即到站不变),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同样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车票预售期延长到60天后,铁路部门推出的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便民措施,受到了旅客欢迎。但一些囤票者,利用这一措施,在临近开车48小时前,将囤积的未出手车票改签为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车票,然后办理退票,不仅逃避了囤票成本,而且占用了客票资源,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购票。为维护公平购票环境,自2015年6月10日起,对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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